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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什么写故事
2008-07-02
 
    我为什么要写故事?我做不到乔治·奥威尔,做不到布尔加科夫,做不到伏尼契,做不到所有那些才华和品德被我敬仰的作者。
    一定不是为了看故事的人,虽然我像所有写故事的人一样,渴望自己写出来的故事会有人看,可是如果实在没有人看,我也束手无策。我不会写别人想看的故事,事实上,我从来没有做过别人想让我做的事,不是因为过于聪明,过于高傲,也许只是因为过于笨拙,我不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也不知道别人确切的希望我做什么,如果放弃自己的思考和判断,只按照别人的安排和指挥去做,我就会把事情做的一塌糊涂,因为我实在太想一丝不苟的执行别人的命令,不把任何自己的思想掺杂进去,这样做事才足够纯粹。如果我要做一件自己想做的事,就不会听任何人的话,无论多么微不足道的一个字眼。所以,我变得固执,孤僻,和生硬。
    也一定不是为了写故事的人,有时候,写得难过,写得痛苦,写得绝望,写得沮丧,可是还是强迫自己写下去,好像小铮那样,喜欢自己折磨自己。其实,写故事也许能带给我“幸福”,却不能带给我“快乐”,就像爱情一样,爱到极点,是心痛,而不是甜蜜。就像我看别人写的故事,想看到结尾,想知道所有情节,可是又害怕看到结尾,害怕已经得知了所有的情节。真正怕的,不是看完了,故事就没有了,而是故事依然存在,看故事的人和故事里的人却隔在两个不可交融的世界,小铮就是这样对瀚霄说的,所有故事带给我的痛苦都是这个原因,不管是我写的,还是我看的,我无能为力,无论爱,还是恨,像安徒生的《小鬼和小商人》。当写故事的人和看故事的人已经腐为一摊臭肉,故事里的人却永存不朽,所以洛瑛不停的追问,到底什么才能永恒存在。
    所以,我写故事,只是为了故事里的人,他们就像那些在天堂等待出生的婴儿,早就存在,不会衰亡,只是需要一个母亲,带他们来到这个凡世。并不是我创造他们,我只是描述他们,无论是否有人看,甚至连我都不会回头再看一遍,可是我知道,当我用文字把他们写出来之后,他们就有了自己的生命,我从来都无法控制,而且永远无法参与。我曾想过,让绣云和玉庭重续前缘,我曾想过,让秭山带妩儿浪迹天涯,让骊蛟遇到同样被情人辜负的姚王爷,我曾想过,让暄王对洛瑛有所企图,我也想过,小铮没有死,瀚霄没有死,他们把俏箴抚养成人,他们有自己的儿女——可是我知道,我不能那么写,不是因为那样会变成更拙劣、更糟糕的故事,而是因为事实根本不是那样的,我没有资格虚构一些并不存在的事情,就像我不能说月亮是方的,太阳是黑的,我的手指敲不出那样的文字,也许是某种咒语。
    第一次完结《霜》,是前十四章,很难过很难过,因为随着最后一个标点符号的完结,少蟾已经被我永远的封结在文字当中,他属于那个我同样心疼和喜爱的女孩绣云,而不属于我,他甚至再也不会在我构思文字,敲打键盘的时候,陪我度过那些温馨的时光了。
    第二次完结《霜》,是补充了《将离》、《续断》两章,同样难过,因为我像绣云一样,渐渐的发现了玉庭对她的感情,无论过去,现在,还是未来,这份感情注定是有花无果的。
    第三次完结《霜》,补充了《棠棣》、《合欢》两章,曾经因为过于难过,中间断了几个月不忍心写。玉庭和绣云的故事了断了,那是永别,永远不相见,今生今世不会再重逢,在“事已至此”的前提下,这样做对所有人都是最好的选择。绣云还是明白了玉庭的心意,玉庭也知道绣云明白了,两个曾经相爱,或许永远相爱的人,永别了。
    第四次完结《霜》,补充了《含笑》一章,因为包月的缘故,也许永远不会有第二个人再看到这一章。本来想写一个轻松的故事,给故事里提到过的所有人一个美满的结局,林家的年轻人,都是一些轻松搞笑的好孩子。可是写完了,又难过了。一半是因为,这个故事真的真的真的完了,所有所有所有人全都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我和这个故事,这些人之间最后一条联结的纽带也断了。另一半是因为我心疼镌雪,一个本来应该充当搞笑任务的角色,如果他站在我面前,我不仅仅会喜欢他,我也会爱上他。
    我希望自己永远不要再改动这个故事了,因为我对自己厌倦了。
    我很喜欢哭,不是遇到发生什么事情就哭鼻子那种哭,而是自己一个人,顶多两个人,想起一些事,痛痛快快哭一场,用某个人穿了十年的旧衬衣擦鼻涕和眼泪,第二天,眼睛会肿,肿得疼,睁不开,依稀记得某种牌子的眼药水很好用,然后,他会带我去花市,不是去买花,而是去看花。我喜欢在痛哭一场之后的第二天去花市看花。哭完一场,就像写完一个故事,可以放下一件心事,那些惹人痛哭的原因一段时间之内不会再惹我了。
    我不喜欢说话。其实我很喜欢说,也很能说,但是我从不说跟自己有关的事,不管听话的人会觉得我的话有多少博大精深,令人茅塞顿开的奥妙含义,那些,从来都不是我真正的真心话。所以,我神秘莫测,不但没有人知道我在想什么,甚至很少有人知道我在做什么。
    我很孤独,是秭山那种孤独,而不是少蟾那种孤独,自得其乐,其乐无穷,主动疏远人群,或许因为懒惰,或许因为傲慢,或许因此得罪了许多人。也有一点玲珑的孤独,偶尔渴望一点热闹,非常非常渴望一些交流,然而这种欲望转瞬即逝,又变得厌倦,冷漠。既然,那些真正的真心人不可能呼之即来挥之即去,那么在长久的热闹和长久的孤独之间,我还是选择了长久的孤独,偶尔承受一点点可望不可即的痛苦。
    我渴望把眼界看的更广一些,好像峪峡,曾经随父亲走遍大江南北,奇山异水,后来却被困在官府内宅做一个千金小姐,好像玉珠,从书本文字中见识了大千世界,却只能在一个偏僻的小镇上做一个普通的小市民,好像婉柔,她的心里装满了无数幻想,她的眼睛却是瞎的。我不想让我笔下的人物仅仅是漂亮、有钱、武功好、会作诗,我希望他们知识丰富,见闻广博,那才是我心目中值得钦慕的人物。少蟾的藏书中有关于天文、物理的内容,瀚霄离家出走,浪迹四方,甚至学了一手上好的铁匠活,后来,他又参与了西洋近代科技的宣传普及,泓清会很多外语,对各国历史也很了解,诸如此类,让我动心的男人或者女人,首先应该是个问不倒的百事通吧,就像赫敏那样。
    写了这些,我的心情是否变得更好了?年纪老了,也许有许多征兆,大多跟“性”有关,我的征兆就是眼睛干了,哭不出来了,甚至也痛不起来,绝望不起来,愤怒不起来,只是慢慢的,一点一点呆滞下去,直到死亡。
    我还要继续写下去,不是为了看的人,不是为了写的人,是为了故事里的人,为了泓清和玲珑的爱情,那种淡淡的互相折磨的爱情,为了司徒莫双和洛瑛的理想,用肉体牺牲换取精神永存的理想,为了婉柔的梦,这个永远无法重见光明的固执的小瞎子的梦,为了玉珠,同样不屈不挠的玉珠,和婉柔拥有同样的梦,为了骊蛟,就像那个在马拉松比赛最后几十米用双手双脚爬到终点线的运动员,也为了妩儿,在我梦里披着白腹锦鸡斗蓬的小女孩,为了他们,我要把这些故事写完,即使写完之后,他们就永远存在于他们的世界里,留给我的,只是一个空荡荡的屏幕和一个严重磨损的键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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