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半月

2009-06-20
这里罗列的是一些近似流水帐的日记,是写完这篇文章一个月之后开始,再往后发生的事情和想法。

给这个故事的每一章配上了一句歌词,然后加上了作者评论。写着写着,我又哭了。
“Bless the beasts and the children,For in this world they have no voice,They have no choice。”
二零零七年的最后一天。这一年过得很快,又似乎发生了很多事情。等车的时候,看到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三四岁的样子,穿着鼓鼓囊囊的棉袄和花布罩衫,背后系带子那种,拖着一个踩扁的空显示器盒子上的胶带条,在候车人的腿脚之间钻来钻去,有时候就趴在地上推着它。最后一篇,献给这两个小孩。
“天当房,地当床……”小时候,跳皮筋唱的歌。
“软件游戏要么,DVD要么……”至今我还没遇见过问毛片的。中关村一桥的东西南北,是盗版光盘的天堂。我见到的女子比较多,不知道她们的丈夫在哪里,做什么。她们都不老,或许二三十岁?和我差不多?瘦,脸蛋通红,扎着马尾,穿着款式俗不可耐的衣服,很多是女款西装,几乎都有自行车。她们的孩子从怀抱的婴儿到四五岁不等,跟在她们身边,整日在中关村大街东侧的人行道上摸爬滚打。大概以前,她们住在中关园的平房里,后来拆了,盖留学生公寓,她们如今住在哪里?
中关园门口那家中国银行还没关门的时候,见过一个小孩抓了一大把ATM打印回执趴在银行门口的楼梯上玩,保安过来说不能动那个,又把它们放回自助银行里面的纸篓里。
见过小孩趴在地上玩用过的盒饭餐盒和方便筷子,还有用过的肯德基可乐纸杯和吸管,玩着玩着就塞到嘴里去了,也不一定就是为了想要吃一点残渣。
见过小孩坐在天桥底下吃路边卖的煎饼、哈蜜瓜条、煎肠。
在北门的修车摊遇见过一对母子,母亲很年轻,还算整洁可观。那是夏天,那个一两岁的小男孩穿着单薄的红兜肚和开裆裤,白白嫩嫩,极其可爱。老公总管他叫“小抹布孩”,因为觉得他可爱得真想让人拿来当抹布擦地板用。当他坐在地上的时候,我们发现他的睾丸异常肥大,足有一个小拳头大。一年之后的夏天,依然如此。我们的破车不是丢就是坏,跟修车的都混熟了,也听见修车的师傅,来修车的客户隐隐谈论那个男孩。他的母亲没有带他去治病,因为没钱,还是因为不懂?他长大之后会怎么样?会影响他的生活、健康、甚至生命吗?我想绑架他,强行把他抱走,像我的故事里那些“侠客”一样,不远处就是海淀医院,天子脚下,还缺少医院和医生吗?
夏天,这些小孩都穿着虽然脏,却十分漂亮可爱的单衣,冬天,他们都穿着虽然臃肿艳俗,但是极为厚实的棉袄,更小的小孩都被用棉被、毯子裹起来,放在自行车后座上,那种清凉或者暖和的感觉,时常让闷热或者严寒的我心生羡慕甚至妒忌。他们几乎都穿着开裆裤,不论男女的小屁股就在不乏泥土、垃圾的人行道上蹭来蹭去。他们走得跌跌撞撞,追得懵懵懂懂,也许因为冬天都穿得太臃肿了。他们最常见的姿势就是趴在某个台阶上。他们像动物一样茫然而专注的玩弄着手头就地捡取的材料,极少表现出智能人类高等思维的迹象,比如复杂多变的表情,或者即使我完全听不懂的方言语言。
那些小孩的年龄没有超过五六岁的,所以我可以庆幸的想,也许长到那么大的孩子都回家上学去了。
在另一个车站,看见一个小孩用黢黑黢黑的小脏手抱着一根糖水冻成的冰棍往嘴巴里塞,还淌着鼻涕。(20071231)

晴了。(20071230)

夜幕下的中关村一桥,像一个舞台。这么多年,每次路过那里,我都会这么觉得。
灰蒙蒙的夜雾,被灯光污染的夜空,总是肮脏的灰桔色,好像剧场的顶棚隐在脚灯的强光里。太平洋、鼎好、海龙、科贸、中芯,高耸着戳在那里,好像硬纸板布景,那块被Intel和AMD交错占领的广告牌,是一块彻头彻尾的硬纸板布景。中海和大恒,虽然并不魁伟,因为近,却显得莫名骇人的大,像一些夸张抽象的假门、假窗、假家具。
脚下的四环,是两条平行而反向的河流,一条是桔黄色,一条是火红色,有时候,它们都凝滞不动。眼前的中关村大街,是一片混乱,没有协勤员,直行的、拐弯的、掉头的、公交车、私家车、自行车、电动车、走路的、等车的、问路的,一通乱窜,红绿灯自卑而无奈的看着我们。有一次跟花友约见,说了半天,人家恍然大悟:“哦,就是成天修路,乱七八糟的那个地方啊。”对了,就是这里。
现在,多了一个鼎好二期,多了一块硬纸板布景。多了一个乒乓球馆,经常亮着节能灯的白光,好像二楼的包厢。
每一次走近中关村一桥,我都有一种极其强烈的不真实感,好像走上了一个空荡荡的舞台,好像周围的繁华都是单薄的背景,好像我自己是一个没有观众的演员,好像生活本身就是一出没有剧本,也没有结局的闹剧。(20071228)

阴,却不下雪。这一年,在北京就没见过几个晴天。没有太阳,没有阳光,没有光明。我还可以忍受,可是我的植物,它们需要阳光!沈阳都有阳光,为什么北京没有!
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这就是我在《当霜雪飘时》的尾声里提到的那个日子。受到印尼海啸的启发,我想写一个发生在年末的重大事件,写故事的时候,是秋天,这个日期是在年底随便挑的。谁想到,二零零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亚洲,到底还是发生了一件威力不亚于印尼海啸的重大事件,年底,贝-布托遇刺身亡。
我问老公,那里的他们会不会羡慕这里的我们现在这样的生活?没有暴乱,没有炸弹,没有恐怖,没有骚动,没有暗杀,没有时时处处的死亡威胁。
老家来人了。几年前村里的耕地被回收,修高速公路,修欧式风格商品房,修政府大楼,喷泉啦,金水桥啦,二三十米高的财神像啦,不亚于北京故宫的规格,村民们拿到手里的补偿款当然只是政策规定他们应得的九牛一毛。两个月前,来了一伙人,十几个村民,上访材料用A4纸打印了两张,还被丢在村里没带来北京。他们一下火车就被老家追来的本地领导拦住了,好吃好喝管了一顿,当天就统统坐上动车组高高兴兴回家去了,为首的村民坐的是飞机。这次又来了,材料倒是准备得很充分,也准确顺利寄到京城的相关部门去了,可是这些村民坚持要自己亲自来一趟,全村村民集了资,供他们来,玩了几天,当然去了故宫、天安门,买了两百块一件的衣服,买了广告上宣传很有效的保健品,看看老家的领导是不打算来接他们了,所以只好自己买票回家去了。离目标最近的是其中三个村民,他们走在街上,听见警察问前面的人:“是来上访的吗?”答曰:“是。”前面的人就被直接带走了,警察再问他们三个:“是来上访的吗?”他们立刻答:“不是,不是,来北京玩玩。”就没事了。这话说得不假,是真心话,谁在乎那些虚无缥缈的耕地怎么样了呢?不花自己的钱来首都玩玩倒是很脚踏实地的好处。
从前有一个小男孩,生长在闭塞落后的小山村,父亲千辛万苦培育他考到山村外面最好的学校,他能赚钱养家,也能处理好很多事,可是父亲不喜欢他,因为他见得多了,懂得多了,能耐大了,他能够反驳父亲的观点,能够反抗父亲的权威。我始终想不通,一个村民,如果他只是希望自己的儿子一辈子都按照自己祖祖辈辈在封闭山村里的生活方式生活,思维方式思维,那么他当初又为什么宁愿全家欠债也要送儿子读书?不过我并不怨恨这位父亲,我很敬重他,他站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找准了希望的方向,虽然他老迈昏花的双眼已经看不清这条希望的道路到底能够延伸到多远。
比瘦得皮包骨头的土狗更令人惨不忍睹的是十二三岁的失学少年,不是因为家里穷,是因为觉得读书没用。比无知更危险、更恐怖的是丧失了求知的欲望和对知识的信任。
壳斗科的大叶子让我屡屡笑喷了屏幕,可是我心里却又倍感悲痛,不是因为“假”的存在,而是因为这个假话,这个谎言是如此拙劣、如此幼稚、如此不堪一击,是因为有些人穷尽浑身所能,也只能勉强编造出一个如此荒诞的笑话。它远比那些精巧、高妙、强大的邪恶更令我悲痛。
席勒在描写圣女贞德的剧作中有一句话:面对愚昧,即使神们自己都束手无策。
老公总跟我说,看,我们要是有个小孩,就可以给他看这本书,可以带他去这个博物馆,可以给他讲这个道理……是啊,多么美好的前景,看着一个头脑空白的小生命一点一滴的认识这个世界,我希望他懂得比我多,过得比我强,等到我的体力、脑力都落后于这个时代之后,我需要我的小家伙来向我描述、解释我生存于其中的这个世界。可惜这个梦想永远都不会成为现实,我不生小孩,因为我对未来不抱任何希望,我不相信由我创造出的那个小生命会找到幸福,我不想听他怨恨我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来。如果我的所作所为能够让这个世界变得稍微不那么不美好,哪怕我起到的作用微薄得可以被彻底忽略,我祝福未来的每一个人都能够满怀希望的生下自己的小孩子。
姑姑来短信说,水仙开了,宽带装好了,水仙的照片通过宽带贴到网上去了。年底到底有了一些改变和希望。上个月去沈阳,带给她一台电脑,还有绿萝、常春藤、水仙、风信子、金琥、银手指、黄毛掌、条纹十二卷。妈妈说姑姑和爷爷在家有些寂寞,所以要我送她一些花草。家里的老猫型号太老,找不到驱动程序,索性改装宽带。爷爷把十九液晶和盛开的水仙摆在最显眼的位置,一来客人便炫耀说这是大孙女给他的。
老公的妹妹说我给她的巧克力很好吃,说她以前从来没吃过这么好吃的巧克力。我不知道如果她不是我老公的妹妹,我还会不会仅仅因为喜欢她这个人而对她这么好。可是妈妈和姑姑是一辈子的好朋友,她们也是因为爸爸的缘故才彼此认识、成为一家人的。所以我潜意识里不由自主的总想对老公的妹妹好一点,虽然我总是宁愿他并没有任何一个妹妹。
烤了批萨,老公吃到肚子滚圆,他说我做的批萨是他最最喜欢吃的食物。
在百安居买了佳宝的水族箱,把孔雀鱼都放进去了。
我觉得自己还不是一团毫无价值的灰尘,至少还有那么几个人因为我的存在而感受到幸福,我做了一些别的人没有做的事情,如果我从来都不曾存在于这个世界上,也许他们的幸福就会稍微缺少一些。父母、姑姑、爷爷、表弟、老公,勉强算上老公的妹妹吧,我给过她不少吃的穿的,再勉强算上老公的父母吧,他们不用担心儿子打一辈子光棍了。还有那些孔雀鱼,有时候,看着它们,看着看着,我就觉得鼻子发酸,我是它们的上帝,它们的神明,我主宰着它们的生死,我为它们提供食物、干净的水、安全的环境,我给了它们生命和所有一切,虽然是多么微不足道的生命的多么微不足道的一切。要培养出高品质的孔雀鱼,需要大量淘汰劣种,就从厕所直接冲下去,可是我们从来没有处决过任何一条生命。最可怜的一条小鱼一生出来就只有半拉,我们一直养着它,为它一条小鱼换水、喂食,看着它顽强的,一歪一扭的游动,找食,看着它的半拉身子一天一天长大。可惜当我们以为它已经长到足够大,可以和成年鱼一起生活的时候,它还是一进大缸就被成年鱼一口吃掉了。拿来这些鱼的时候,是零五年春天,骑车去东方广场买黄油准备学习烤饼干,然后又骑到牛街去取了用糖果罐子盛放的十七条孔雀鱼幼苗,好像那种带果粒的果冻,当时数成十五条,开始写《十五条古比鱼日记》。先写在西祠,后来自己买了服务器和域名,开了自己的网站,一直写到零六年四月,鱼儿们一直活到今天,日记却没有接着写下去。日记都写在跟鱼有关的日子,生鱼、死鱼、换水、逛鱼市,可是日记的内容却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而且越写越长,就像现在这篇《南京日记》。这些鱼原本也是一百多一对的品种,养到现在,数目膨胀了两三倍,论品相却早就一文不值了,只配一股脑从厕所冲下去。看着老公用那么粗笨的大手那么细心的给它们喂食、换水、小心翼翼的捞出新生的小鱼,我就想,我愿意做一条一文不值的孔雀鱼,一辈子被他这么照顾着。
昨天去花乡,今天去上地,买了酒瓶兰、瓜叶菊、红烛、金边瑞香、腊梅,瓜叶菊是草本,冻了一路,恐怕是缓不过来了。以前,喜欢波斯菊、虞美人、垂丝海棠那样窈窕袅娜的植物,喜欢宝莲灯、耧斗菜、西番莲那样稀奇古怪的植物,现在,特别喜欢芍药和腊梅,喜欢它们的意境,一个像我笔下的沈将离,一个像我笔下的李少蟾,小铮像玫瑰,火红的带刺的野生玫瑰,瀚霄像仙人掌,强刺仙人掌。
零五年迷恋烘焙,跑遍了右安门、岳各庄、鼓楼、美心坊等当时仅有的出售烘焙工具原料的地方,经常从早上烤到半夜,逼着老公吃了无数蛋糕、面包、饼干、千层酥,吃得满嘴长火泡。零六年迷恋珠宝,逛了西四、西单、小营、潘家园等珠宝市场,到下定决心买海星吊坠的时候,那个月差点没钱吃饭。零七年上半年迷恋植物,平均每个礼拜去植物园一趟,见识了n4、tn4,拍到的植物照片已经整理了四百多种,还剩三分之一。
零七年下半年,迷恋写故事,成果,都在这里了。为了自己写的一个故事痛苦了三个月,为了自己写的那个故事逃离一座城市。
谁知道零八年我又会迷恋上什么?零九年呢?
爱情来得快去得也快,只有猪肉卷才是永恒的。
其实,二师兄的肉也不那么永恒啊!
这里的日记就写到零七年底为止,还剩几天?
明年,所有一切都会有一个新的开始,但愿如此?(20071227)

可以理解战争,可以理解屠杀,可以理解“袖手旁观”,却不能理解“不反抗”。“圣彼得堡成为俄罗斯民族为之骄傲的英雄城市,而南京城却成为中华民族永远抬不起头来的耻辱的象征”,天涯看的。也许我只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也许当屠刀向我头上砍下来的时候,我比谁跪得都快。只是一闪念的事,本性,无关智商。这两天老公总跟我提起“卢旺达”,偏偏新买到的一月份的《科幻世界》上,就发了一篇《卢旺达》,让我想起《Gather Blue Roses》,除了《Forever Yours,Anna》之外,这是我最喜欢的科幻小说,也是我最喜欢的短篇小说。
高中历史书上有一句话:“俄罗斯的土地虽然广大,但是我们已经无路可退。因为我们背后就是莫斯科。”似乎出自莫斯科保卫战前一位普通中下级军官之口。我铭记至今。我喜欢《青年近卫军》,可是我的青春已经逝去了,宛如从来未曾存在过一般。昨天,提起ytht,老公忽然说:“那么多年就这么过去了。”就这么过去了。
“泰迪熊一出世代表的便是温暖”。在sm看到北京有两家泰迪熊了。
上个礼拜去了新中关,原来那家中文名叫“泰迪熊”,实际却是德国品牌“Hermann”。全球限量500的也只卖两三千¥,很多款式是纪念德国文学艺术家,全安哥拉羊毛材质,造型很精致,手感也不错。很喜欢一款穿着厚外套冒充奶牛的熊熊,还有一个抱着“飞去来”的考拉,和一个爱斯基摩熊,都在两百多。不过熊猫造型却很丑,呵呵,外国设计师抓不住熊猫的可爱精髓。导购小姑娘很可爱。
今天去了国贸,才是正宗的“Steiff”,专对一国发行限量1500的就要两、三万¥,果然是“熊届老大”。还有若干标注三几年、四几年,不知真的是当年生产的,还是后来增发的?或者是复古款?不过都在玻璃柜子里,没有标价,恐怕真的是当年版,只做展览用。也有放在架子上可以随手挑选的,造型很多,兔子、羊、刺猬,六七百¥,可惜做工很粗糙,晴纶的,款式、手感简直跟批发市场的玩具差不多了!愤怒!兴许史老大只做高端收藏熊,不做可以抱抱的熊宝宝了?导购根本没正眼看我。:<
在Enzo看见一款黄钻吊坠。我就是不劳而获的寄生虫阶级。
最早混的论坛是xici,id就叫nanjing。后来混校内,最叱咤风云的马甲就是teddybear,混得几乎被人归入“幕后黑手”,“太后党”。老天知道我只是一闪而过的joke版主,未满一月的任内组织了一次几年一遇的版聚,我最留恋的还是我自己创立的Flash、LittleGame两个版,不知道现在还在不?昨天在sm看有人说,他最早来sm是身为ytht的雇佣兵,来踢场子的。多么多么多么遥远遥远遥远的记忆,几年了,我已经忘记了世界上还曾经存在过ytht这种东西,一个曾经被我如此嫉恨的东西,嘿,其实那时候我也不是sm一伙的哦。
老公才是最大的“幕后黑手”,校园论坛的技术总监,改改程序,领点辛苦费。当时的我和我的战友们对于校园论坛的“技术维护”领“薪水”一事口诛笔伐,恨不得九族抄斩,这是理想、纯洁的理想,你凭什么用肮脏的金钱来玷污我们最高尚的理想!可是满怀理想的我们却没有本事写出那些电脑程序来维护我们的理想天堂。我那没有理想的老公,一家子的耕地都被收去修高速公路了。
然后,我灌水,他杀档,就这么勾搭上了。他笑话我,说我,还有我的战友们,都是一伙小屁孩,屁得不能再屁的小屁孩,笑话我们真的把BBS当做理想,真的以为在校内BBS上说说话就能够改变什么,真的以为这些一分钱也不赚的纯洁学生们就是民族的脊梁,同胞的未来。
我曾经做过一件事,把一篇揭发“边缘人”打着学校旗号招摇撞骗的文章随手转到“xqn”去了,引起了学校的重视和处理。不久,一个陌生女孩给我写信,说那个“边缘人”是她的爱人,她不赞成他的做法,但是她爱他,可是我的无心之举也许会毁了他的未来。那时的我只有小小的对爱情的同情和歉意。现在的我才明白,我没有资格审判别人的道德,更没有资格裁决别人的命运。不知道现在的他,现在的她,还好不好。
sm和ytht的倒掉,好像天塌了一样,虽然它们活着的时候,我对它们从未有过一丝半点的好感和善意,可是我情愿誓死捍卫它们生存的权利。
现在我知道老公说的是对的,我们的确都曾经是象牙塔里的小屁孩,一无所知,一无所能,一无所有。离开象牙塔许多许多年之后,我们有了很多“有”,或许也有了一些“知”,但是我们仍然没有丝毫“能”。当年“triangle”的战友们,慢慢的,都“oversea”、“family”、“estate”、“stock”去了。生,容易,活,容易,生活,不容易。
今天和老公的老板一起吃饭,他劝老公不要辞职,他说一个山城棒棒,挑一天,也许赚十块、二十块,可是被他们请来拍一个dv,一天就能赚五十块,这就是他们做的事,很慢,但是也许可以改变一些人的生活,可是北京的50块等于山城的20块吗?我不知道。不过我很喜欢他们公司的dv,参观过一次颁奖礼。特别喜欢《月光灿烂的日子》,讲的就是一个穷困潦倒的文学青年和女外星人的爱情。那个女外星人被疯人院的救护车拉走了,她从窗户探出头,露出最迷离飘渺的笑容,哼着“树上的鸟儿成双对……”,而文学青年无望的追着跑,接过司机的名片,听他说“介绍人来,给你打个折。”最后,那个外星飞碟突然出现,高声叫喊着“一块钱一位!坐满就走!”还有一部在大连拍的dv,那些外景和语言都是那样亲切熟悉,可是情节是关于枪支、暴力、黑社会,所以我不忍心看下去了。那天的最佳女主角,毫无疑问颁给了一个极其可爱的小女孩,连玻璃奖杯都抱不动。
素青,你在哪里?我很想你。我想念过很多人,可是只有当我想起你的时候,我才会流泪。看见考拉熊,我就会想起你。你还在澳大利亚吗?还在研究那些濒临灭绝的多元文化吗?你还会去新加坡居士林吗?你还会回台湾吗?
高三那年的升旗仪式上,我听到教导主任宣读一封毕业生来信,听着听着,我的心灵从此走上了生命的拐点。我给你写信,只写了“中文系”,连你的名字都写错,信寄到本部,还是被你的班主任带到分校给你。那位我从来不认识的老师就是我一辈子的恩人。看着陌生的署名,读着我漫长、冲动而混乱的思维,你的心里是什么感觉?
19981114,下着雪,我会一生一世铭记那一天,不是因为那是我的十八岁生日,而是因为那一天,我真的,真的,真的,真的……接到了你的回信。
素青,我想你,流着泪想你,想你的慈悲,想你的睿智。当我一次又一次为了爱情死去活来的时候,你发誓终身侍佛,把感情的些微波澜埋藏在平静、包容的心底深处。
你在哪里?告诉我,你在哪里。(20071223)

窗外,又一只猫,上树了,三层楼高,白猫,爬得又快又稳。
老公嘲笑我不知道爬树就是猫没有教给老虎的最后一个本领。头顶大叶子,也是老虎跟猫学的吗?
其实我只想知道猫为什么要上树?树上连一片叶子也没有,不好玩。为了抓鸟吃吗?
我要是猫,我也上树,那么矮小的家伙,爬到树顶才能看得远一点。卡在Y形的树杈中间,想必很舒服。
蟹爪莲开了第三朵花。紫酢拱了三片新叶。老公他……辞职了……呵,不是辞老公一职。
冬天,管它未来会不会更好,至少总有变化,不会枯燥乏味。(20071221)

我食言了,又来了。
因为我看到窗外有一只毛茸茸的白胖猫,在二、三层楼高的树杈上,浓密的枯竹遮住了视线,我看不清它怎样下来。相信猫儿的聪明天性吧,希望它不会像漫画里的加菲猫那样屡屡被困在树上。(20071219)

今天,竟然把这个故事又看了一遍,竟然写下一篇洋洋洒洒的评论,而没有流泪,没有心痛,我醒了,不会再来了。
最后讲一个故事,在南方老公给我讲的。他们家里的生活垃圾都是直接扔到房间的地上,屋门也总是大敞着,二楼是和一楼面积一样大的杂物仓库,各家的猫猫狗狗经常窜来窜去,在家里的地板上吃剩饭,在楼上做窝睡觉。他家里曾经有一只狗,一只猫,谁知道算不算他家的猫。猫和狗打架,猫打不过狗,就跑了。一个月之后,猫回来看看,狗还在家里,就又走了。猫在河边给自己做了一个窝,还生了一窝小猫。后来河涨水,把所有猫都冲走了。
我在那条河边走过很多次,河边都被垦成菜地,大石头上有妇女甚至老头用棒槌洗衣服,据说还有两只白鹭,可我一直以为是白鹿……
别了,瀚霄……(20071218)

送掉了很多花。都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我送掉的可不是玫瑰,绝大多数是多肉植物,因为生长得过于茂盛,家里养不下了,所以才要送人。有龙舌兰、露花、长寿花、上弦月、翡翠珠、酢浆草、朱顶红、银手指、蝴蝶兰、虹之玉、蟹爪莲……也收到过回赠:绿萝、常春藤、丽格海棠,最大的惊喜竟然是一棵空凤!虽然我“看不出来它是死了还是睡着了”,这是乔恩形容加菲猫的话,它醒着的时候是一头令人生厌的大肥猪,可是它睡着了就像一个天使,一个令人生厌的大肥天使。眼下,窗外就有一头酷似加菲猫的橘黄色大肥天使。学校附近的猫幸福得几乎奢侈,一个个圆滚滚的,麻雀肥得几乎飞不动,我还见过一只喜鹊酒足饭饱的从食堂后门的泔水池中翩翾起身。然而这次在南方,我第一次见到真正的“皮包骨头”,一只狗,能够清清楚楚的看到它胸腹部的肋条骨,一根一根,历历可数,它沿着乡村的土路埋头找食。老公说根本不必太可怜它,因为那就是那里的狗的常态,我见到的人也就是那里的人的常态……见到好几只断奶前后的小土狗崽,可爱得让我迈不开腿。我喜欢农村的猫、农村的狗,就像猫和狗的样子。城里的狗都仗着人势,就像城里的我们都仗着“城势”。可是当我看见一只黑白花的大肥猫大摇大摆的出入楼梯下面的空间时,我还是感到温暖,因为我知道在愈渐寒冷的冬天里,那个堆满杂物的空间是一个温暖的藏身之处,如果我的头口还有富余,我会把它们放到楼梯底下。我也是一头吃垃圾吃到肥头大耳的令人生厌的胖天使,我也是这个城市里的流浪猫。
瀚霄,原来我已经能够开始讲笑话了……(20071216)

在学校的时候,我的金穗卡密码一直都是19371213,BBS密码一直都是20000302。
2000年3月2日晚,他打电话给我,让我帮忙问问班里有没有人愿意做家教,本来是打给班长的,班长不在宿舍,他又打给我这个团支书,我们的电话都在系里的通讯录上。我说我就愿意做啊,然后我们渐渐聊开来,必然会聊到那个最最通用的话题——每个人的老家。他说他是南京人,那一瞬间,我的心轰隆一声,好像被一块陨石击中了,南京,南京,南京……我梦中的城市,我第一次感觉到离你那样近……
我无数次问自己,我爱上他只是因为他是南京人吗?那个我从未见过的城市。不完全是,我爱上他因为他是我的梦想的化身,不是我对男人的梦想,而是我对自己的梦想,“南京”只是让这个完美的梦想更加完美——他刻苦、勤奋、脚踏实地、兢兢业业,我们怀着同样的梦想走进同一个专业,他的成绩出类拔萃,我多么希望自己就是像他那样一个人,可是真实的我却是自由、任性、散漫、随意,像一团虚无飘渺的云,没形没状,没着没落的忽忽悠悠……
分别也是在南京,我坐在去往上海的火车上,他站在站台上,他将宽大的手掌按在窗玻璃上,列车启动的时候,他忽然收回手,捂在嘴上,就那么一直捂着嘴跑,追着火车。我第一次坐火车是在10个月大,从乌鲁木齐到北京。我第一次为火车站的分别而流泪是在22岁那年的夏天,从南京去往上海的火车上,哭了一路。
真正的诀别是在虹桥机场,他走过海关,在两家的长辈面前,我们只能用挥手代替吻别。那一刻,我们都没有想到,从此处于两个半球的我们将永远天各一方,形同陌路。
也许是年少的我们愚蠢的将无法排解的思念转化为怨愤,也许是终于成熟的我们看清了轰轰烈烈的爱情背后两个性格原本不合的男女。
他早就结婚了,他的妻子一定是一个能跟他一起做实验、写论文,能为他的父母生一个孙子一个孙女的好女人,他的子女也会像他们的父母一样沉稳踏实、出类拔萃。
我一辈子也不打算结婚,但是我决定跟这个和我非法同居了五年的男人一直非法同居到100岁,我不想生孩子,不论我的男人的父母有多么想抱孙子。如果我在半夜三点想去中关村大街的天桥上堆雪人,我的男人会拎上照相机,提醒我别忘了戴手套,那天的雪很小,我们堆的雪人坐在天桥的护栏上,只有半尺高。
我的心里曾经有很多梦想,第一个被实现的梦想就是去看南京,而那个帮我实现这个梦想的人却再也没有机会陪我实现其它梦想。
后来,我看了花样滑冰的比赛,看见申雪和赵宏博的现场表演,我登上了滕王阁,看见了王勃曾经看过的景色,我弄到了一套指环王金版套装,国内没有正版发行……三个梦想已经实现了,以后还会有更多,我想去阿布扎比、莫斯科、敦煌、福州,我还想再去南京,我甚至想永远定居南京……我想要一个房子,有一间图书室,靠墙摆满顶天立地的木书架,书架前面挂着碎花棉布帘子,窗子前面有一张没有抽屉的大书桌,厨房里要有一个又大又结实的面板,我可以尽情的揉面团、摔面团、做面包,也可以擀一张尽可能大的面皮做面条,阳台要朝南,全用玻璃围起来,在里面种满植物,即使是冬天,也会暖洋洋的像个温室。我的男人说,书房里应该有一个梯子,可以够到最顶层的书,他喜欢吃我烤的批萨,他说他可以回家要一些白菜种子,让我自己种白菜吃,要不干脆跟他回老家,买一块地,想种什么就种什么,冬天也暖和得不用温室,2M的ADSL全年只要240块钱。我也想跟他回老家,如果我们有直升飞机,可以随时飞到北京来买书。谁知道呢?也许有一天我们真的会有直升飞机。他说在我们老死之前,也许我们真的有机会参加太空旅游。真的……
我就是一摊稀软呼烂的泥巴,我已经错过了那双能把我雕塑成一个造型的手,我得到的是自由,泥巴的自由就是可以流淌成任意的形状,泥巴的爱人负责保护泥巴不要被来去匆匆的大脚板踩成一串串肮脏的鞋印。
如果你到大连来,不妨去旅顺看一看,旅顺动物园里曾经有白孔雀。
最绝望的时候,我甚至想到过自杀,我选定的方式是在圆明园投湖自尽,湖面上已经结了薄薄的一层冰。谁想到如今圆明园湖底的塑料布已经成了一个国际玩笑?就像莫愁湖底的地铁?
活下去吧,也许在我们的未来,总会有一些令人高兴的事情发生。(20071213)

天晴了,出太阳了。
把植物搬到窗台上晒晒。
我不冷。
但是它们怕冷。
如果有一天我不来了,说明我已经忘了你。:)
听Roxette的《What's she like?》(20071211)

下雪了。
跟东北的雪比起来,北京的雪根本不能叫雪。
总是想在雪天去大观园拍照,可是每一年的雪都不在周末。
曾经的雪天,总是吵架、总是分手、总是考试、总是没钱。
直到有一个人出现,在最冷的雪天给我一个最温暖的bearhug。(20071210)

今天去招行办事,出门之后,看见一个二三十岁的男人架着双拐,两条腿全都萎缩变形了。我又走回台阶上去帮他开门。忽然想起了郑智化。也想起了珍妮·古多尔,在《黑猩猩在召唤》的末尾,脊髓灰质炎在贡贝河流域流行,她坐在森林里,看着黑猩猩一个一个死去,它们和它们的兄弟姐妹、父母叔伯姨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名字,就列在那本书的第一页中的家族谱系表里。就像我写的这个故事,你以为你已经了解了它们的一切,就好像它们与你朝夕相处了若干年,忽然,结局降临,你熟悉的人物都死了。
水木年华翻唱了那首《别哭,我最爱的人》,我还想听他们翻唱更多郑智化的歌。郑智化唱得很绝望,而水木年华似乎还留下了一点点希望。毕竟我们还年轻,也许在我们的未来,到我们老了的那一天,世界会有一点点改变,变得稍微美好一些。(20071209)

昨天看完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M or N》,以前总觉得汤米和杜本丝系列没什么意思,这本还好,虽然从那个年轻的母亲开枪打死波兰难民的时候我就觉得有猫腻,跟所罗门的逻辑差不多吧。出于作者这个老女人的浪漫天性,那个德国间谍果然是被栽赃的,而且,他竟然是英国特工!我觉得那些英俊敏感的金发青年如果真的是纳粹狂人,这才比较符合残酷的现实。
书里面提到一战中,一位英国护士帮助很多英国人逃离德国,最后被德国人处决了。不知这是否是真的,但是她说过的一句话我很喜欢——
“爱国主义还不够……我要让我的心里没有仇恨。”
这也是我一直想表达的想法,没有仇恨,没有暴力,每个人都应该得到安全的生活。(20071206)

我喜欢一个作家,第一种是喜欢他的某一部作品,但是不会因此去读他的所有作品,比如《呱啦啦》、《笑傲江湖》和绝大多数我读过的书。第二种是喜欢他的所有作品,比如索耶、伏尼契、狄更斯、铁伊、克里斯蒂、毛姆。第三种喜欢只属于布尔加科夫一个人,我搜集能买到的他的作品的所有版本,现在已经有七本《大师和玛格丽特》,以及若干《狗心》、《不祥的蛋》。我看的第一本布尔加科夫的书是初中的时候在少儿图书馆借的,《大师和玛格丽特》被翻译成《莫斯科鬼影》,绿色的纸质封面上画着一只紫红色的鳄鱼?当时吸引我着迷的是无所不能的魔王沃兰德。
布尔加科夫的莫斯科,人们穷尽一切卑劣的手段,只为了弄到一套安身容居的房子,今天,普鲁申科似乎仍然没有办法从普京手里弄到一套莫斯科的房子,也许只是8g。
我爱上卡夫卡,是从看到他的一篇短文起,他写了一只混合宠物,一半像猫咪,一半像羔羊,我爱上布尔加科夫,是从看到他未完成的那部半自传开始,他写自己从暴躁的房东的靴子下救出了一只怀孕的母猫。
一个潦倒落魄的文人,活着的时候从来都不是英雄,只有在梦幻里才能遇到玛格丽特和沃兰德,醒着的时候,为了一间茅屋、一口晚饭,谁知道他都做过些什么事?但是他肯定没有做过一件事——他从来没有用洋洋洒洒的诗篇歌颂过五月一日那天迎风招展的红旗。(20071202)

很久很久以前,你写信跟我说:“如果这个世界注定需要一些改变,如果这些改变注定需要几代人来完成,那么就让这第一代人是我们,而不是我们的子孙后代。”将近十年了,如今我在这里,你在哪里?我经常梦见你,梦见我又收到你的信,那是我做过的唯一美好的梦。有人问我,你是朋友?是姐姐?是老师?我想都不是,你是我内心深处的自己的影子,我渴望成为像你那样的一个人,我离你有多远,就离自己的梦想有多远。
这次去南方,看到冬天里常绿的树和蹲在河边的石头上洗衣服的妇女,想起你说北方太干,都是枯黄色,想起你离别那天的笑容,因为你要去一个很南很南很南的地方,想起我送给你的那张照片,照片里的那两个人如今已经天各一方、形同陌路。你看见无尾熊了吗?我叫它考拉或者树袋熊。
我想你,又怕见你,因为分别的这些年来,我一无所成。(20071127)

今天把原有的八章重新分割成九章,加上了小标题,是拆开的三句诗,足够表达我的所有感受。也可以隐约解释文中某一个次要人物的姓氏来源。我感觉自己似乎可以开始动笔修改这篇文章的辞句了——这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情。
大约一个月前,我用了不到十天的时间写完这个故事,开始动笔的时候,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它会把我带入怎样一种境况——心痛,痛得不敢想任何事情,尤其见不得“林”字,却无法对任何人解释我的痛苦。那时候我答应跟老公回他的老家,认识五年了,他总想带我回去,我总是不肯,骤然间答应他,只是想做一些违反常规的事情来解救自己的心情。
一个星期的外出旅行到昨天结束了,我见识到了很多东西,以前只有耳闻未曾目睹过的东西,感受到另外一种无能为力的憋闷和刺痛。我最爱的是陈瀚霄这个人,因为我把我的全部理想都寄托在他身上。
孙中山说:“吾党菁华,付之一炬。”谭嗣同说:“去留肝胆两昆仑。”今日,我们这个时代、这个民族的青年英豪,不是在国外,就是在签证处门口排队。我是“留”的那一个,却无颜妄称“昆仑”,更不敢自诩如何热爱脚下的这片土地,那只是因为我根本不是“菁华”,根本没有资格自由选择“去”、“留”,说穿了,没本事出国的,都留下来了,只能在网络上做一个FQ,YY而已。
刚识字的时候,最大的痴迷是做一个天文学家,因为一直被遥不可及的星空诱惑着。长大了,学了很多知识之后,自以为星星对我来说已经不是一个梦幻了,那个想头也渐渐淡漠了。直到高二那年去农村做社会实践,一直在夜空被星光严重污染的大都市长大的十七岁的我,才平生第一次看到了真正的银河,到目前为止,那也是我唯一一次目睹银河。当时的感觉,除了震撼,就是惭愧:我曾经背叛了自己的梦想,不是因为梦想变得不值得,而是因为我自己变得麻木。
在一次电台节目中听过《how can I keep from singing》,顿时迷上了enya,跑遍了整个城市去搜集她的磁带,当时大多数磁带都是10块钱一盘,enya的那几盘要卖13块8,在一个飘着蒙蒙细雨的周末,在街角一家不起眼的小卖部中竟然买到了当时她出版的最后一盘磁带。在enya的歌声中,我产生过很多美妙的联想。后来呢,后来——后来我不那么沉迷于enya了,直到——直到听到了《may it be》,我才发现自己又一次迷失了很远、很久,不是背叛了一个“偶像”,而是背叛了当初自己内心的那种感觉。听enya的时候的我,比现在的我单纯很多,善良很多。
在人世间混了这么多年,想得多,做得少,还总是嘲笑那些连想都不想的人,其实我和他们一样,对这个世界的贡献趋于无穷小。
就是这种自卑让我痛苦吧。(20071125)

昨天晚上做了一个很奇怪的梦,梦见瀚霄,他对我说:“其实我们都活得好好的,梦华、静姝、他们的孩子、小铮,当然还有我自己,我们只是在舞台上演了一出戏而已。剧终之后,梦华会带着他的全家人出场谢幕,至于我和小铮嘛——”他笑得很狡猾:“——我们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因为我们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错过了太多的机会……”说完,他很潇洒的走了,只留下一个背影,一个活生生的背影。我发现,在我写过的这些男性角色里面,他才是我最爱的那一个人。(2007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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